
为减少或消除假劣商品的冲击,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打假行列。但企业打假现象,其实是一种企业和职能部门的主体错位——
3月12日,谈及企业打假维权现状,省内一家知名酒厂的“打假办”负责人笑称:“打假跟杀猪差不多。我们把猪抓住捆好了,就等有关部门来捅‘最后一刀’。”
事实上,企业尽管遮遮掩掩,却一直是打假的主力之一。从“踩点”到取证,大都由企业完成。由此导致的一系列负面影响,也正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
打假现场:企业身影频现
3月11日,武汉市工商局在黄陂集中销毁了165吨假冒伪劣商品,包括食品、饮料、服装、农药等9大类,装了满满52卡车。销假现场,我省一家知名酒厂“打假办”的肖先生手持摄像机,将销假过程全程拍了下来。
为方便打假,肖先生已有3年多时间“常驻”武汉。他告诉记者,这批假货中有假冒他们公司的300多件白酒,来自市区3个不同的制假窝点。虽是工商部门查处的成果,但前期调查过程中,酒厂花费了大量精力。
记者发现,在日用品和食品等行业,相对于政府职能部门的打假而言,企业更是充当了打假“急先锋”,不少企业还特地成立了“打假办”。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称,去年查处的制假案中,相当一部分是与企业联手。
但“陪打”也是被逼的。如今,假货越做越真,有的包装精良,外观与真货几无差别,执法人员中虽有专家,但有时也拿不准孰真孰假。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最清楚,他们到场往往能提高效率。质监、工商部门称,没有企业协同,打假的难度会更大。
企业打假:其实几多无奈
谈起配合政府执法人员打假的事情,许多企业主管打假的负责人,往往有说不完的苦衷和委屈。言语之中,已习惯于称之为“请”或“求”职能部门打假。
除此之外,打假费用也让企业头疼。一家外资公司的驻汉打假人员称,既然是请人打假,多少要对职能部门的支持表示“感谢”。有些企业称之为“从头包到脚”。
一位长期从事打假的企业“打假办”负责人告诉记者,打假本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内之事,企业打假是不得已而为之,属于逼上梁山。企业除了要对付造假者之外,还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职能部门周旋。
不仅如此,各企业在打假过程中态度迥异,对比非常强烈:对国内厂家,如果产品被假冒,最怕媒体曝光;而国外企业则相反,大多对此镇定自若。
为何会有如此差别?一家汽车太阳膜生产商的说法是“对产品的自信”,另外该公司投入打假的预算属特批,即使利润下降了也不会随便动,这样可以保证打假的计划性、延续性。而多数国内厂家认为自己暂时还没这个“资本”。
主体错位:带来多少弊病
企业打假日益“夸张”,各方面专家对此备感忧虑: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,必将对整个打假工作带来诸多的负面效应。
首先容易助长企业知假买假行为。企业要“请”职能部门来打假,往往需要有力的证据。为抓到造假者,企业只好花巨款去买假货,往往企业授意的买假者被公安部门抓起来盘问,甚至被拘留。业内人士称之为“套货”、“钓鱼”。
去年上半年,为使职能部门将造假者抓捕归案,一家外资公司的打假人员拿出10万元,在武汉市购买大批假冒汽车防爆膜。一家白酒企业为使职能部门掌握证据,曾开着车到各副食店买假,再送至附近的工商所。
而一旦企业“有假打不起”或“有假不愿打”,若职能部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,最终受损害最大的还是消费者。打假主体的“错位”,导致政府部门的打假职能淡化,打假失去了应有的威力,在社会上产生“谁有钱谁打假”的不良影响。
一家公司打假办负责人说,打假行为若日趋企业化,成本将越来越高,而效果会越来越差。与其声势浩大而收效甚微地打假,不如干脆放弃。
打假反思:话题远未结束
部分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反映,整个打假过程中,职能部门实际只起“一个环节”的作用,因为企业离不开他们“到场”这一身份符号。
在此情况下,一些企业因为缺少专业人才,难以适应大量而复杂的打假事务,往往委托社会上形形色色的“调查公司”去打假。
但与此同时,几乎所有参与打假的企业都认为,国内对制假售假处罚太轻,执法部门往往采取没收假冒产品、没收非法所得、处以罚款的方式结案。处罚轻不仅使打假失去应有的威慑力,还会形成社会对假冒行为的姑息迁就。
也有政府部门人士称,打假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,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。在当前打假职能部门人力、财力、装备、技术手段不足的情况下,应该强化中介打假的功能和作用。
武汉理工大学教授刘斌指出,当前各级政府都设有打假办,但多数是一个松散的职能部门的联合体,难以发挥实质性的协调作用,打假信息资源孤立、割裂,线索不共享。当务之急,职能部门应引导、协调、整合社会打假资源,形成有效的协作打假监督机制。